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职责
质量管理处与评估处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教学质量管理
1.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2.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运行、监控、信息收集反馈及持续改进。.
3.负责管理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撰写年度质量报告。
4.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及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由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各类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负责学校其他各类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评估的指导与监督;
6.组织开展各类教学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教学质量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7.协助做好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的组织和结果分析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高等教育研究所
1.对国内外高等教育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学校教育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方法等方面研究,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建立健全学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为高教研究提供制度保障。
3.负责组织上报国家、福建省和各学会教研课题,监督检查课题的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学校教研项目立项、验收及奖项申报等工作,推动成果转化。
4.密切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动态,搜集整理高教信息,提供信息参考。
5.做好高教研究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流、借阅和教研课题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6.完成学校各类专项工作中应承担的任务以及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